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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要为战犯翻案 东京审判为战犯鸣丧钟 
加入时间:2007/6/19 22:19:08   点击数:28858

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官梅汝璈的资料照片

日本战犯东条英机接受审判的资料照片

      在全球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在中国人民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之时,却有日本政要试图舞动为战犯招魂的旗帜,妄称他们在日本“已经不是罪人”,并企图推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
      日本厚生劳动省政务官森冈正宏26日在执政的自民党国会议员会议上妄称“甲级战犯在日本国内已经不是罪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任意以反和平罪和反人道罪进行单方面审判的”。
      自民党总务会长久间章生27日也公开发表相同观点。
      虽然在森冈正宏发表谬论不久,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26日晚出面称日本接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甲级战犯的审判,但他担任首相以来连续4次参拜供奉着东条英机等14名甲级战犯牌位的靖国神社,并于本月16日为自己的参拜进行无理辩解,宣称要继续参拜,不能不让人怀疑其态度是否真诚。
      饱受腥风血雨的战火煎熬,付出数千万伤亡的惨痛代价,经历了难得的60年世界和平,二战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表明,国际正义不容挑衅,为战犯招魂不得人心。丧钟为邪恶的战犯而鸣。
      57年前的冬天,丧钟敲响,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的二战元凶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走上绞架。这是人类正义的大胜利,历史不容颠倒。
      1946年1月19日,经盟国授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设立,同时公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指出法庭有权审判犯有反和平罪、普通战争罪和反人道罪的日本甲级战犯,法官组成共包括美、中、英、苏等11国的11名法官。此前,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组建的盟军国际检察局也正式成立。参加审判的中国法官梅汝璈在日记中写道:被审战犯“搅乱了世界,荼毒了中国,而且葬送了他们自己国家的前途”,“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同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8名日本甲级战犯正式起诉;5月3日,法庭进行第一次公开审理;1948年11月12日,法庭对25名甲级战犯(另外3人中,2人在狱中病死,一人被诊断为精神病而中止受审)公开宣判,判处7人绞刑,16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判决结果为11名法官投票决定。1948年12月23日,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被绞死在东京巢鸭监狱。
      法西斯德国和日本是二战的两大策源地。这场人类历史上空前规模的战争波及近40个国家,当时世界上平均每5人中就有4人被卷入战争苦难。日本在亚洲及太平洋的侵略造成数千万人死亡,上万亿美元经济损失。当时,在轴心国及仆从国之外,占世界70%以上的主权国家联合抵抗法西斯侵略暴行。
      专门研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史的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副院长宋志勇博士28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这足以说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代表所有受害国立场,代表世界人民对战犯进行审判,它绝不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单方面审判,它的本质是国际正义对法西斯邪恶势力的审判。
      皇姑屯事件、伪“满洲国”的成立、南京大屠杀、珍珠港事件、巴丹死亡行军……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各个“诉因”串联出的就是日本军国主义企图统治亚洲、争霸世界的整个侵略历史。
      所有这一切凝结于1948年11月12日下午1时30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卫勃宣判的那一刻:“所有日本被告,有罪!”
      从那一时刻起,所有日本战犯就被人类正义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和纽伦堡审判一样,历时数年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无疑已经凝固在人类追求世界和平、反对战争邪恶的史册中。审判立足国际法律和规约
     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它们是1943年11月中、美、英3国首脑签署的《开罗宣言》,以及1945年7月苏、美、英发表的《波茨坦公告》,日本无条件签署的投降书明确表示接受全部条款。而反和平罪、普通战争罪和反人道罪3项罪名的依据是,1923年的《互助条约》,1924年的《日内瓦议定书》,1928年国联第六届大会9月25日的有关决议,1928年的《非战公约》,以及《国际法院规约》等。
      宋志勇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依据的正是上述国际法程序和规约,而不是一些日本人所谓的‘事后立法’和‘任意审判’。”
      早在一战结束后,国际社会就比较普遍认为,犯有违反国际法罪行的是人而不是抽象的范畴如国家,只有通过惩罚犯有这类罪行的个人,才能使国际法的规则得到遵守。1968年11月2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规定战争罪犯不适用“法定时效”。至今,纳粹战犯仍在追捕之列。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遵循了严格的法律程序。历时两年零7个月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共公开开庭818次,英文庭审记录4.8万余页,包括日本在内的12个国家共419名证人出庭作证,779人书面作证,有关证据资料达8000件,其中检察方提供的证据资料21200页,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资料26800页,法庭判决书长达1231页,列举了详细判罪理由,用7天时间才宣读完毕。
      仅证据资料中就包括日本御前会议记录、内阁会议记录、五相会议记录,伪“满洲国”秘密文件、纳粹德国外交部机密电报,以及美国牧师约翰·马基在南京大屠杀现场用16毫米老式电影摄影机拍摄下来的珍贵影像资料。
      在审判过程中,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被告战犯们充分享受辩护权。其时,为战犯们辩护的律师达百人,堪称日本历史上空前规模的辩护团,另外,法庭还选派了25名“具有充分经验和资格”的美籍辩护律师加入被告辩护团。
      记忆历史有不同的方式,表达出的是不同的历史观。在德国首都柏林,矗立着占地1.9万平方米的欧洲被害犹太人纪念碑;在日本静冈县伊豆半岛,却有着所谓的“七士之碑”,“纪念”的是被绞死的7名日本甲级战犯。难怪英国《独立报》刊文指出,日本极右分子“又在政治舞台上活跃起来,就像是冒出的一股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27日说,日本政要发表的谬论“不能不让人产生一个疑问,就是日本能否在国际社会扮演一个负责任的角色?”
      作为历史的声音,梅汝璈法官去世前10年写下的话仍发人深省:“我不是一个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帝国主义者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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